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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 | 注意事項
Notice 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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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預約車輛
1. 本國人年滿20歲(含)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駕照一年、身分證(持駕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將保有是否租借之權利) 2. 外國人須具備合格之國際駕照及護照。 3. 年滿18歲並持有駕照的未成年人(未滿20歲),須簽署未成年人租車同意書,並完成簽章手續方能租車。 4. 如需使用信用卡交易,為保障您安全,持卡人與承租人應為同一人。 5. 承租人取車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駕照。 -
02 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
1. 租車一天以24小時計算,請依約訂時間內交還車輛,逾時每小時費用為日租金定價十分之一計收,逾時六小時 (含)以上以一租車日計價。 2. 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。 3. 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,請立即告知,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,將仍須負擔日租金。 4. 承租人如未事前告知本公司,而逾時達1小時未取車者,視同放棄,本公司保有更改轉租他人之權利。 5. 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 6. 承租人如欲延期者,請於取車時間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訂金予以保留30日(自取車日起算),超過30日後及春節期間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。 -
03 預約車輛
1. 里程限制:國產日租每日限駛里程為300公里。進口車每日限駛理成為400公里。 2. 租金不包含汽油燃料費,承租人請依實際使用狀況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滿,還車時需以交車時給付的油量等量還車。 3. 車輛租約期間所產生之通行費,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由承租人負擔。 4. 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、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。 -
04 緊急事件處理
1. 租用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,如有毀損或失竊時仍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及營業損失。 2.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有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 -
05 其他
1. 本公司向承租人所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及租賃內容,皆由中華民國現行法令保護其個人隱私權,本公司不得逕行對外公布。 2. .各項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力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;本公司保有最終是否租借之權利。 3. 其他未盡事項以現場簽立小客車租賃契約書為主。